陕西省抗癌协会修订流程制度,加强对学术活动管理服务

学术活动是协会服务肿瘤科技工作者的主要途径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树立协会学术权威、展示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平台。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近日协会结合民政部、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有关规定,修订学术活动申办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学术活动的服务管理。

       一是规范学术活动申报流程。制定了陕西省抗癌协会学术会议及活动申报流程和申报表,明确要求,方便各专业委员会提出会议、活动申请;缩短审批时间,要求秘书处接到专委会会议申请,一周完成审批,并送达书面批复。简化手续办理,做好服务,设置专人每周1-4下午集中接待,为各专委会办理通知印发、合同签订等会前手续,提高办事机构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是严格履行学术活动审核审批程序。将各专委会学术活动申请审核纳入每周秘书处例会内容,明确学术会议举办主题、目标任务、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未经批准的学术会议和活动,一律不得以协会名义举办;切实履行协会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学术会议和各项活动内容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慎重审核合作对象,严格“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职责,坚决做到以协会或协会专业委员会名义举办的学术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和提供便利,不委托、承包给个人承办。  

三是加强学术会议经费管理。规范会议赞助,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学术活动经费收支由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进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学术会议经费执行预算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奢侈浪费,依法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