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织的以“中心伦理审查咨询模式探讨”和“《民法典》实施对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新挑战”为主题的高级研讨会于2020年9月17日在阳澄湖畔顺利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浙江、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安徽、四川、黑龙江、广西、湖北的二十五位伦理审查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9月苏州淅沥的秋雨默默地为来自四面八方的与会代表们洗尘接风。参会专家既有资深肿瘤临床专家、伦理学专家、试验机构管理专家也有药理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很多医院的伦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们,在特殊时期调整工作时间想方设法来现场参会,体现了领导、专家们对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
上午的会议,由中国抗癌协会继教与科技服务部部长、医学伦理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阎昭教授主持。为进一步落实两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关于“提高伦理审查效率、推动伦理审查结果互认”的要求,专委会以全国多中心肿瘤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和研究者自发临床试验各1项为试点,探索肿瘤专业中心化伦理审查咨询工作的可行路径,构建能够代表我国最高水平的肿瘤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咨询平台。会议开始,专委会主任委员洪明晃教授首先致辞,洪教授指出临床试验过程中的伦理审查和伦理相关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肿瘤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质量与效率与民众息息相关,专委会希望通过高水平专家的充分讨论和深入交流为具有一定挑战的肿瘤临床试验项目提出权威咨询意见,通过不断组织伦理审查咨询实践活动带动全国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专家提高审查能力和理念。紧接着阎昭教授向与会专家汇报了专委会的成立宗旨、工作范围和目标愿景。专委会秘书王雨萌将各位专家线上预审阶段提出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会议中大家针对归纳的主要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代表最终不仅完成了2各项目的伦理审查咨询意见初稿,还形成伦理审查咨询工作的重要原则性共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临床实践现状,为受试者、医疗机构、研究者、申办者均寻找科学性、伦理性和可行性的平衡点。
下午是针对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涉及人类研究的伦理审查内容进行的研讨会议,会议由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李洁教授主持。会议不仅有现场各位专家参加,同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的伦理专家在线参加了会议讨论。会中列举了民法典中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条款,并对《民法典》是否提高了研究者自发临床试验的门槛;临床试验设计与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类生物样本管理;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的受试者隐私保护;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的医疗损害责任风险和正确理解“民事行为能力”与“法定代理人”的概念的几方面问题展开了讨论,擅长处理医疗纠纷并熟悉临床试验工作的范贞律师就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了专业的解释。最后洪教授和各位专家提出希望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支持更多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开展,力争让更多患者从中得到真正的临床受益。同时也希望中国抗癌协会能够发挥行业协会优势,持续推出伦理审查各方面工作的指南和共识,带动行业发展。
中国抗癌协会医学伦理学专委会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时期成功举办了此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与会领导专家们希望未来专委会可以组织更多的相关会议,为伦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发展建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