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的不良反应--发热
发热是指口腔测温超过37℃,且持续或超过1天。发热通常由感染引起,感染病因可以是病毒、细菌或真菌。其他致病因素还包括炎症反应、药物不良反应或肿瘤。还有些发热症状的病因未明。
在感染性疾病中,发热是机体“加热”以清除入侵病菌的防御性行为的结果。发热是机体清除入侵病菌的重要天然防御手段。接受化疗的患者更易出现发热症状,多是因他们体内的白细胞数量较低,导致机体清除病原菌能力减弱所致。
☆ 体表温度升高。
☆ 自觉身体有发热感。
☆ 疲惫感。
☆ 头痛。
☆ 畏寒。
☆ 躯体疼痛。
☆ 感觉意识混乱。
☆ 皮疹。
☆ 恶寒、战栗。
☆ 皮肤红肿或皮疹。
☆ 伤口部位或其他部位有脓性或黄色分泌物。
☆ 出现咳嗽或呼吸急促症状。
☆ 出现腹痛症状。
☆ 排尿时有灼烧感、疼痛感或尿频、尿急。
☆ 咽喉痛。
☆ 患者意识模糊,无法分清自己身处何地,或出现健忘、理解障碍等症状。
患者应采取的行动
☆ 每隔2~3小时口腔测温1次。如口腔测温困难,可采用腋下测温或使用额温计。
☆ 尽量使用温度计测温,因为该方法操作简单,便于读数。
☆ 记录测温结果。
☆ 适量饮水(如水、果汁、可乐、棒冰和汤等)。
☆ 充分休息。
☆ 如果出现恶寒战栗,用毛毯盖住身体。
☆ 如果感觉体热,可仅用床单盖住身体,或用冰袋冷敷前额。遵医嘱服用药物。
看护人员应采取的行动
☆ 留意患者是否恶寒、战栗,在战栗结束后测量体温。
☆ 采用口腔测温或腋下测温。
☆ 建议有发热症状或患有流感的探访者通过电话与患者交流,避免与其直接接触直至他们痊愈。
☆ 提供流质和小食。
☆ 帮助患者按时服药。
☆ 如果患者出现意识混乱,无法分清自己身处何地,或出现健忘、理解障碍等症状,应及时告诉医生。
☆ 注意自己和患者的手卫生。
如果患者出现下列情况,应向医生求助
☆ 口腔测温结果达到或超过37度。
☆ 出现两种或多种上述“患者的症状”中所罗列的症状。
☆发热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 出现恶寒战栗。
☆ 无法摄食。